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涓子生君

枯水期,好读书。
November 16

2008

200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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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  村上春树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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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竹马  D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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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克斯短篇精选  D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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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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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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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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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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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复兴欧洲艺术(上下)  俄罗斯艺术科学院美术理论与美术史研究所  5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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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上、下卷)  罗素  30
 
2008.11.07
知堂回想录  周作人  36*0.85
October 19

回忆鲁迅先生

萧红

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得咳嗽起来。

鲁迅先生走路很轻捷,尤其使人记得清楚的,是他刚抓起帽子来往头上一扣,同时左腿就伸出去了,仿佛不顾一切的走去。

鲁迅先生不大注意人的衣裳,他说:“谁穿什么衣裳我看不见的……”

鲁迅先生生病,刚好了一点,窗子开着,他坐在躺椅上,抽着烟,那天我穿着新奇的火红的上衣,很宽的袖子。

鲁迅先生说:“这天气闷热起来,这就是梅雨天。”他把他装在象牙烟嘴上的香烟,又用手装得紧一点,往下又说了别的。

许先生忙着家务跑来跑去,也没有对我的衣裳加以鉴赏。

于是我说:“周先生,我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鲁迅先生从上往下看了一眼:“不大漂亮。”

过了一会又加着说:“你的裙子配的颜色不对,并不是红上衣不好看,各种颜色都是好看的,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的就不行了;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混浊……你没看到外国人在街上走的吗?绝没有下边穿一件绿裙子,上边穿一件紫上衣,也没有穿一件红裙子而后穿一件白上衣的……”


鲁迅先生就在躺椅上看着我:“你这裙子是咖啡色的,还带格子,颜色混浊得很,所以把红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横格子的,胖人穿上,就把胖子更往两边裂着,更横宽了,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横的把人显得宽……”

那天鲁迅先生很有兴致,把我一双短统靴子也略略批评一下,说我的短靴是军人穿的,因为靴子的前后都有一条线织的拉手,这拉手据鲁迅先生说是放在裤子下边的……

我说:“周先生,为什么那靴子我穿了多久了而不告诉我,怎么现在才想起来呢?现在不是不穿了吗?我穿的这不是另外的鞋吗?”

“你不穿我才说的,你穿的时候,一说你该不穿了。”

那天下午要赴一个筵会去,我要许先生给我找一点布条或绸条束一束头发。许先生拿了来米色的绿色的还有桃红色的。经我和许先生共同选定的是米色的。为着取笑,把那桃红色的,许先生举起来放在我的头发上,并且许先生很开心地说着:

“好看吧!多漂亮!”

我也非常得意,很规矩又顽皮地在等着鲁迅先生往这边看我们。

鲁迅先生这一看,他就生气了,他的眼皮往下一放向我们这边看着:

“不要那样装她……”

许先生有点窘了。

我也安静下来。

鲁迅先生在北平教书时,从不发脾气,但常常好用这种眼光看人,许先生常跟我讲,她在女师大读书时,周先生在课堂上,一生气就用眼睛往下一掠,看着她们,这种眼光鲁迅先生在记范爱农先生的文字里曾自己述说过,而谁曾接触过这种眼光的人就会感到一个旷代的全智者的催逼。

我开始问:“周先生怎么也晓得女人穿衣裳的这些事情呢?”

“看过书的,关于美学的。”

“什么时候看的……”

“大概是在日本读书的时候……”

“买的书吗?”

“不一定是买的,也许是从什么地方抓到就看的……”

“看了有趣味吗?”

“随便看看……”

“周先生看这书做什么?”

“……”没有回答。好像很难以回答。

许先生在旁说:“周先生什么书都看的。”


在鲁迅先生家里做客人,刚开始是从法租界来到虹口,搭电车也要差不多一个钟头的工夫,所以那时候来的次数比较少,还记得有一次谈到半夜了,一过十二点电车就没有的,但那天不知讲了些什么,讲到一个段落就看看旁边小长桌上的圆钟,十一点半了,十一点四十五分了,电车没有了。

“反正已十二点,电车已没有,那么再坐一会。”许先生如此劝着。

鲁迅先生好像听了所讲的什么引起了幻想,安顿的举着像牙烟嘴在沉思着。

一点钟以后,送我(还有别的朋友)出来的是许先生,外边下着蒙蒙的小雨,弄堂里灯光全然灭掉了,鲁迅先生嘱咐许先生一定让坐小汽车回去,并且一定嘱咐许先生付钱。


以后也住到北四川路来,就每夜饭后必到大陆新村来了,刮风的天,下雨的天,几乎没有间断的时候。

鲁迅先生很喜欢北方饭。还喜欢吃油炸的东西,喜欢吃硬的东西,就是后来生病的时候,也不大吃牛奶。鸡汤端到旁边用调羹舀了一二下就算了事。

有一天约好我去包饺子吃,那还是住在法租界,所以带了外国酸菜和用绞肉机绞成的牛肉。就和许先生站在客厅后边的方桌边包起来,海婴公子围着闹得起劲,一会把按成圆饼的面拿去了,他说做了一只船来,送在我们的眼前,我们不看它,转身他又做了一只小鸡,许先生和我都不去看它,对他竭力避免加以赞美,若一赞美起来,怕他更做得起劲。

客厅后没到黄昏就先黑了,背上感到些微的寒凉,知道衣裳不够了,但为着忙,没有加衣裳去。等把饺子包完了看看那数目并不多,这才知道许先生我们谈话谈得太多,误了工作。许先生怎样离开家的,怎样到天津读书的,在女师大读书时怎样做了家庭教师,她去考家庭教师的那一段描写,非常有趣,只取一名,可是考了好几十名,她之能够当选算是难的了。指望对于学费有一点补足,冬天来了,北平又冷,那家离学校又远,每月除了车子钱之外,若伤风感冒还得自己拿出买阿司匹林的钱来,每月薪金十元要从西城跑到东城……

饺子煮好,一上楼梯,就听到楼上明朗的鲁迅先生的笑声冲下楼梯来,原来有几个朋友在楼上也正谈得热闹。那一天吃得是很好的。

以后我们又做过韭菜合子,又做过合叶饼,我一提议鲁迅先生必然赞成,而我做得又不好,可是鲁迅先生还是在饭桌上举着筷子问许先生:“我再吃几个吗?”


因为鲁迅先生的胃不大好,每饭后必吃“脾自美”胃药丸一二粒。

有一天下午鲁迅先生正在校对着一本别人的著作,我一走进卧室去,从那圆转椅上鲁迅先生转过来了,向着我,还微微站起了一点。

“好久不见,好久不见。”一边说着一边向我点头。

刚刚我不是来过了吗?怎么会好久不见?就是上午我来的那次周先生忘记了,可是我也每天来呀……怎么都忘记了吗?

周先生转身坐在躺椅上才自己笑起来,他是在开着玩笑。

梅雨季,很少有晴天,一天的上午刚一放晴,我高兴极了,就到鲁迅先生家去了,跑得上楼还喘着,鲁迅先生说:“来啦!”我说:“来啦!”
我喘着连茶也喝不下。

鲁迅先生就问我:“有什么事吗?”

我说:“天晴啦,太阳出来啦。”

许先生和鲁迅先生都笑着,一种对于冲破忧郁心境的展然的会心的笑。

海婴一看到我非拉我到院子里和他一道玩不可,拉我的头发或拉我的衣裳。

为什么他不拉别人呢?据周先生说:“他看你梳着辫子,和他差不多,别人在他眼里都是大人,就看你小。”

许先生问着海婴:“你为什么喜欢她呢?不喜欢别人?”

“她有小辫子。”说着就来拉我的头发。

鲁迅先生家里生客人很少,几乎没有,尤其是住在他家里的人更没有。一个礼拜六的晚上,在二楼上鲁迅先生的卧室里摆好了晚饭,围着桌子坐满了人。每逢礼拜六晚上都是这样的,周建人先生带着全家来拜访的。在桌子边坐着一个很瘦的很高的穿着中国小背心的人,鲁迅先生介绍说:“这是一位同乡,是商人。”

初看似乎对的,穿着中国裤子,头发剃得很短。当吃饭时他还让别人酒,也给我倒一盅,态度很活泼,不大像个商人;等吃完了饭,又谈到《伪自由书》及《二心集》。这个商人,开明得很,在中国不常见。没有见过的,就总不大放心。

下一次是在楼下客厅后的方桌上吃晚饭,那天很晴,一阵阵地刮着热风,虽然黄昏了,客厅后还不昏黑。鲁迅先生是新剪的头发,还能记得桌上有一碗黄花鱼,大概是顺着鲁迅先生的口味,是用油煎的。鲁迅先生前面摆着一碗酒,酒碗是扁扁的,好像用做吃饭的饭碗。那位商人先生也能喝酒,酒瓶手就站在他的旁边。他说蒙古人什么样,苗人什么样,从西藏经过时,那西藏女人见了男人追她,她就如何如何。

这商人可真怪,怎么专门走地方,而不做买卖?并且鲁迅先生的书他也全读过,一开口这个,一开口那个。并且海婴叫他×先生,我一听那×字就明白他是谁了。×先生常常回来得很迟,从鲁迅先生家里出来,在弄堂里遇到了几次。

有一天晚上×先生从三楼下来,手里提着小箱子,身上穿着长袍子,站在鲁迅先生的面前,他说他要搬了。他告了辞,许先生送他下楼去了。这时候周先生在地板上绕了两个圈子,问我说:“你看他到底是商人吗?”

“是的。”我说。

鲁迅先生很有意思地在地板上走几步,而后向我说:“他是贩卖私货的商人,是贩卖精神上的……”

×先生走过二万五千里回来的。


青年人写信,写得太草率,鲁迅先生是深恶痛绝之的。

“字不一定要写得好,但必须得使人一看了就认识,青年人现在都太忙了……他自己赶快胡乱写完了事,别人看了三遍五遍看不明白,这费了多少工夫,他不管。反正这费的工夫不是他的。这存心是不太好的。”

但他还是展读着每封由不同角落里投来的青年的信,眼睛不济时,便戴起眼镜来看,常常看到夜里很深的时光。

珂勒惠支的画,鲁迅先生最佩服,同时也很佩服她的做人,珂勒惠支受希特勒的压迫,不准她做教授,不准她画画,鲁迅先生常讲到她。

史沫特莱,鲁迅先生也讲到,她是美国女子,帮助印度独立运动,现在又在援助中国。

鲁迅先生介绍给人去看的电影:《夏伯阳》、《复仇艳遇》……其余的如《人猿泰山》……或者非洲的怪兽这一类的影片,也常介绍给人的。鲁迅先生说:“电影没有什么好看的,看看鸟兽之类倒可以增加些对于动物的知识。”

鲁迅先生不游公园,住在上海十年,兆丰公园没有进过,虹口公园这么近也没有进过。春天一到了,我常告诉周先生,我说公园里的土松软了,公园里的风多么柔和,周先生答应选个晴好的天气,选个礼拜日,海婴休假日,好一道去,坐一乘小汽车一直开到兆丰公园,也算是短途旅行,但这只是想着而未有做到,并且把公园给下了定义,鲁迅先生说:“公园的样子我知道的……一进门分做两条路,一条通左边,一条通右边,沿着路种着点柳树什么的,树下摆着几张长椅子,再远一点有个水池子。”

我是去过兆丰公园,也去过虹口公园或是法国公园的,仿佛这个定义适用在任何国度的公园设计者。

鲁迅先生不戴手套,不围围巾,冬天穿着黑石蓝的棉布袍子,头上戴着灰色毡帽,脚穿黑帆布胶皮底鞋。

胶皮底鞋夏天特别热,冬天又凉又湿,鲁迅先生的身体不算好,大家都提议把这鞋子换掉。鲁迅先生不肯,他说胶皮底鞋子走路方便。
        
“周先生一天走多少路呢?也不就一转弯到××书店走一趟吗?”

鲁迅先生笑而不答。

“周先生不是很好伤风吗?不围巾子,风一吹不就伤风了吗?”

鲁迅先生这些个都不习惯,他说:“从小就没戴过手套围巾,戴不惯。”

鲁迅先生一推开门从家里出来时,两只手露在外边,很宽的袖口冲着风就向前走,腋下挟着个黑绸子印花的包袱,里边包着书或者是信,到老靶子路书店去了。

那包袱每天出去必带出去,回来必带回来,出去时带着回给青年们的信,回来又从书店带来新的信和青年请鲁迅先生看的稿子。

鲁迅先生抱着印花包袱从外边回来,还提着一把伞,一进门客厅里早坐着客人,把伞挂在衣架上就陪客人谈起话来。谈了很久了,伞上的水滴顺着伞杆在地板上已经聚了一堆水。

鲁迅先生上楼去拿香烟,抱着印花包袱,而那把伞也没有忘记,顺手也带到楼上去。

鲁迅先生的记忆力非常之强,他的东西从不随便散置在任何地方。

鲁迅先生很喜欢北方口味。许先生想请一个北方厨子,鲁迅先生以为开销太大,请不得的,男佣人,至少要十五元钱的工钱。
        
所以买米买炭都是许先生下手,我问许先生为什么用两个女佣人都是年老的,都是六七十岁的?许先生说她们做惯了,海婴的保姆,海婴几个月时就在这里。

正说着那矮胖胖的保姆走下楼梯来了,和我们打了个迎面。

“先生,没吃茶吗?”她赶快拿了杯子去倒茶,那刚刚下楼时气喘的声音还在喉管里咕噜咕噜的,她确是年老了。

来了客人,许先生没有不下厨房的,菜食很丰富,鱼,肉……都是用大碗装着,起码四五碗,多则七八碗。可是平常就只三碗菜:一碗素炒碗豆苗,一碗笋炒咸菜,再一碗黄花鱼。

这菜简单到极点。

鲁迅先生的原稿,在拉都路一家炸油条的那里用着包油条,我得到了一张,是译《死魂灵》的原稿,写信告诉了鲁迅先生,鲁迅先生不以为稀奇。许先生倒很生气。

鲁迅先生出书的校样,都用来揩桌子,或做什么的。请客人在家里吃饭,吃到半道,鲁迅先生回身去拿来校样给大家分着,客人接到手里一看,这怎么可以?鲁迅先生说:

“擦一擦,拿着鸡吃,手是腻的。”

到洗澡间去,那边也摆着校样纸。

许先生从早晨忙到晚上,在楼下陪客人,一边还手里打着毛线。不然就是一边谈着话一边站起来用手摘掉花盆里花上已干枯了的叶子。许先生每送一个客人,都要送到楼下的门口,替客人把门开开,客人走出去而后轻轻地关了门再上楼来。

来了客人还要到街上去买鱼或鸡,买回来还要到厨房里去工作。

鲁迅先生临时要寄一封信,就得许先生换起皮鞋子来到邮局或者大陆新村旁边的信筒那里去。落着雨的天,许先生就打起伞来。

许先生是忙的,许先生的笑是愉快的,但是头发有些是白了的。

夜里去看电影,施高塔路的汽车房只有一辆车,鲁迅先生一定不坐,一定让我们坐。许先生,周建人夫人……海婴,周建人先生的三位女公子。我们上车了。

鲁迅先生和周建人先生,还有别的一二位朋友在后边。

看完了电影出来,又只叫到一部汽车,鲁迅先生又一定不肯坐,让周建人先生的全家坐着先走了。

鲁迅先生旁边走着海婴,过了苏州河的大桥去等电车去了。等了二三十分钟电车还没有来,鲁迅先生依着沿苏州河的铁栏杆坐在桥边的石围上了,并且拿出香烟来,装上烟嘴,悠然地吸着烟。

海婴不安地来回乱跑,鲁迅先生还招呼他和自己并排地坐下。

鲁迅先生坐在那儿和一个乡下的安静老人一样。

鲁迅先生吃的是清茶,其余不吃别的饮料。咖啡、可可、牛奶、汽水之类,家里都不预备。

鲁迅先生陪客人到夜深,必同客人一道吃些点心,那饼干就是从铺子里买来的,装在饼干盒子里,到夜深许先生拿着碟子取出来,摆在鲁迅先生的书桌上,吃完了,许先生打开立柜再取一碟,还有向日葵子差不多每来客人必不可少。鲁迅先生一边抽着烟,一边剥着瓜子吃,吃完了一碟鲁迅先生必请许先生再拿一碟来。

鲁迅先生备有两种纸烟,一种价钱贵的,一种便宜的,便宜的是绿听子的,我不认识那是什么牌子,只记得烟头上带着黄纸的嘴,每五十枝的价钱大概是四角到五角,是鲁迅先生自己平日用的。另一种是白听子的,是前门烟,用来招待客人的,白烟听放在鲁迅先生书桌的抽屉里。来客人鲁迅先生下楼,把它带到楼下去,客人走了,又带回楼上来照样放在抽屉里。而绿听子的永远放在书桌上,是鲁迅先生随时吸着的。

鲁迅先生的休息,不听留声机,不出去散步,也不倒在床上睡觉,鲁迅先生自己说:

“坐在椅子上翻一翻书就是休息了。”

鲁迅先生从下午两三点钟起就陪客人,陪到五点钟,陪到六点钟,客人若在家吃饭,吃过饭又必要在一起喝茶,或者刚刚喝完茶走了,或者还没走就又来了客人,于是又陪下去,陪到八点钟,十点钟,常常陪到十二点钟。从下午两三点钟起,陪到夜里十二点,这么长的时间,鲁迅先生都是坐在藤躺椅上,不断地吸着烟。

客人一走,已经是下半夜了,本来已经是睡觉的时候了,可是鲁迅先生正要开始工作。在工作之前,他稍微阖一阖眼睛,燃起一支烟来,躺在床边上,这一支烟还没有吸完,许先生差不多就在床里边睡着了(许先生为什么睡得这样快?因为第二天早晨六七点钟就要起来管理家务)。海婴这时也在三楼和保姆一道睡着了。

全楼都寂静下去,窗外也是一点声音没有了,鲁迅先生站起来,坐到书桌边,在那绿色的台灯下开始写文章了。

许先生说鸡鸣的时候,鲁迅先生还是坐着,街上的汽车嘟嘟地叫起来了,鲁迅先生还是坐着。

有时许先生醒了,看着玻璃窗白萨萨的了,灯光也不显得怎样亮了,鲁迅先生的背影不像夜里那样黑大。

鲁迅先生的背影是灰黑色的,仍旧坐在那里。

人家都起来了,鲁迅先生才睡下。

海婴从三楼下来,背着书包,保姆送他到学校去,经过鲁迅先生的门前,保姆总是吩咐他说:

“轻一点走,轻一点走。”

鲁迅先生刚一睡下,太阳就高起来了。太阳照着隔院子的人家,明亮亮的;照着鲁迅先生花园的夹竹桃,明亮亮的。

鲁迅先生的书桌整整齐齐的,写好的文章压在书下边,毛笔在烧瓷的小龟背上站着。

一双拖鞋停在床下,鲁迅先生在枕头边睡着了。

鲁迅先生喜欢吃一点酒,但是不多吃,吃半小碗或一碗。鲁迅先生吃的是中国酒,多半是花雕。

鬼到底是有的是没有的?传说上有人见过,还跟鬼说过话,还有人被鬼在后边追赶过,吊死鬼一见了人就贴在墙上。但没有一个人捉住一个鬼给大家看看。

鲁迅先生讲了他看见过鬼的故事给大家听:

“是在绍头……”鲁迅先生说,“三十年前……”

那时鲁迅先生从日本读书回来,在一个师范学堂里也不知是什么学堂里教书,晚上没有事时,鲁迅先生总是到朋友家去谈天,这朋友住得离学堂几里路,几里路不算远,但必得经过一片坟地。谈天有的时候就谈得晚了,十一二点钟才回学堂的事也常有。有一天鲁迅先生就回去得很晚,天空有很大的月亮。

鲁迅先生向着归路走得很起劲时,往远处一看,远远有一个白影。

鲁迅先生不相信鬼的,在日本留学时是学的医,常常把死人抬来解剖的,鲁迅先生解剖过二十几个,不但不怕鬼,对死也不怕,所以对于坟地也就根本不怕。仍旧是向前走的。

走了不几步,那远处的白影没有了,再看突然又有了。并且时小时大,时高时低,正和鬼一样。鬼不就是变换无常的吗?

鲁迅先生有点踌躇了,到底向前走呢?还是回过头来走?本来回学堂不止这一条路,这不过是最近的一条就是了。

鲁迅先生仍是向前走,到底要看一看鬼是什么样,虽然那时候也怕了。

鲁迅先生那时从日本回来不久,所以还穿着硬底皮鞋,鲁迅先生决心要给那鬼一个致命的打击。等走到那白影的旁边时,那白影缩小了,蹲下了,一声不响地靠住了一个坟堆。

鲁迅先生就用了他的硬皮鞋踢出去。

那白影噢的一声叫出来,随着就站起来,鲁迅先生定眼看去,他却是个人。

鲁迅先生说在他踢的时候,他是很害怕的,好像若一下不把那东西踢死,自己反而会遭殃的,所以用了全力踢出去。

原来是个盗墓子的人在坟场上半夜做着工作。

鲁迅先生说到这里就笑了起来。

“鬼也是怕踢的,踢他一脚就立刻变成人了。”

我想,倘若是鬼常常让鲁迅先生踢踢倒是好的,因为给了他一个做人的机会。


从福建菜馆叫的菜,有一碗鱼做的丸子。

海婴一吃就说不新鲜,许先生不信,别的人也都不信。因为那丸子有的新鲜,有的不新鲜,别人吃到嘴里的恰好都是没有改味的。

许先生又给海婴一个,海婴一吃,又是不好的,他又嚷嚷着。别人都不注意,鲁迅先生把海婴碟里的拿来尝尝。果然是不新鲜的。鲁迅先生说:

“他说不新鲜,一定也有他的道理,不加以查看就抹杀是不对的。”

……

以后我想起这件事来,私下和许先生谈过,许先生说:“周先生的做人,真是我们学不了的。那怕一点点小事。”


鲁迅先生包一个纸包也要包到整整齐齐,常常把要寄出的书,鲁迅先生从许先生手里拿过来自己包。许先生本来包得多么好,而鲁迅先生还要亲自动手。

鲁迅先生把书包好了,用细绳捆上,那包方方正正的,连一个角也不准歪一点或扁一点,而后拿起剪刀,把捆书的那绳头都剪得整整齐齐。

就是包这书的纸都不是新的,都是从街上买东西回来留下来的。许先生上街回来把买来的东西一打开随手就把包东西的牛皮纸折起来,随手把小细绳圈了一个圈,若小细绳上有一个疙瘩,也要随手把它解开的。准备着随时用随时方便。


鲁迅先生住的是大陆新村九号。

一进弄堂口,满地铺着大方块的水门汀,院子里不怎样嘈杂,从这院子出入的有时候是外国人,也能够看到外国小孩在院子里零星的玩着。

鲁迅先生隔壁挂着一块大的牌子,上面写着一个“茶”字。

鲁迅先生的客厅摆着长桌,长桌是黑色的,油漆不十分新鲜,但也并不破旧,桌上没有铺什么桌布,只在长桌的当心摆着一个绿豆青色的花瓶,花瓶里长着几株大叶子的万年青,围着长桌有七八张木椅子。尤其是在夜里,全弄堂一点什么声音也听不到。

那夜,就和鲁迅先生和许先生一道坐在长桌旁边喝茶的。当夜谈了许多关于伪满洲国的事情,从饭后谈起,一直谈到九点钟十点钟而后到十一点,时时想退出来,让鲁迅先生好早点休息,因为我看出来鲁迅先生身体不大好,又加上听许先生说过,鲁迅先生伤风了一个多月,刚好了的。

但是鲁迅先生并没有疲倦的样子。虽然客厅里也摆着一张可以卧倒的藤椅,我们劝他几次想让他坐在藤椅上休息一下,但是他没有去,仍旧坐在椅子上。并且还上楼一次,去加穿了一件皮袍子。

那夜鲁迅先生到底讲了些什么,现在记不起来了。也许想起来的不是那夜讲的而是以后讲的也说不定。过了十一点,天就落雨了,雨点淅沥淅沥地打在玻璃窗上,窗子没有窗帘,所以偶一回头,就看到玻璃窗上有小水流往下流。夜已深了,并且落了雨,心里十分着急,几次站起来想要走,但是鲁迅先生和许先生一再说坐一下:“十二点钟以前终归有车子可搭的。”所以一直坐到将近十二点,才穿起雨衣来,打开客厅外面的响着的铁门,鲁迅先生非要送到铁门外不可。我想为什么他一定要送呢?对于这样年轻的客人,这样的送是应该的么?雨不会打湿了头发,受了寒伤风不又要继续下去么?站在铁门外边,鲁迅先生说,并且指着隔壁那家写着有“茶”字的大牌子:“下次来记住这个‘茶’,就是这个‘茶’的隔壁。”而且伸出手去,几乎是触到了钉在铁门旁边的那个九号的“九”字,“下次来记住茶的旁边九号。”

于是脚踏着方块的水门汀,走出弄常来,回过身去往院子里边看了一看,鲁迅先生那一排房子统统是黑洞洞的,若不是告诉得那样清楚,下次来恐怕要记不住的。

鲁迅先生的卧室,一张铁架大床,床顶上遮着许先生亲手做的白布刺花的围子,顺着床的一边折着两床被子,都是很厚的,是花洋布的被面。挨着门口的床头的方面站着屉柜。一进门的左手摆着八仙桌,桌子的两旁藤椅各一,立柜站在和方桌一排的墙角,立柜本是挂衣裳的,衣裳却很少,都让糖盒子,饼干筒子,瓜子罐给塞满了,有一次××老板的太太来拿版权的图章花,鲁迅先生就从立柜下边大抽屉里取出的。沿着墙角望窗子那边走,有一张装饰台,台子上有一个方形的满浮着绿草的玻璃养鱼池,里边游着的不是金鱼而是灰色的扁肚子的小鱼,除了鱼池之外另有一只圆的表,其余那上边满装着书。铁架床靠窗子的那头的书柜里书柜外都是书。最后是鲁迅先生的写字台,那上边也都是书。

鲁迅先生家里,从楼上到楼下,没有一个沙发,鲁迅先生工作时坐的椅子是硬的,休息时的藤椅是硬的,到楼下陪客人时坐的椅子又是硬的。

鲁迅先生的写字台面向着窗子,上海弄堂房子的窗子差不多满一面墙那么大,鲁迅先生把它关起来,因为鲁迅先生工作起来有一个习惯,怕吹风,他说,风一吹,纸就动,时时防备着纸跑,文章就写不好。所以屋子热得和蒸笼似的,请鲁迅先生到楼下去,他又不肯,鲁迅先生的习惯是不换地方。有时太阳照进来,许先生劝他把书桌移开一点都不肯。只有满身流汗。

鲁迅先生的写字桌,铺了一张蓝格子的油漆布,四角都用图钉按着。桌子上有小砚台一方,墨一块,毛笔站在笔架上,笔架是烧瓷的,在我看来不很细致,是一个龟,龟背上带着好几个洞,笔就插在那洞里。鲁迅先生多半是用毛笔的,钢笔也不是没有,是放在抽屉里。桌上有一个方大的白瓷的烟灰盒,还有一个茶杯,杯子上戴着盖。

鲁迅先生的习惯与别人不同,写文章用的材料和来信都压在桌子上,把桌子都压得满满的,几乎只有写字的地方可以伸开手,其余桌子的一半被书或纸张占有着。

左手边的桌角上有一个带绿灯罩的台灯,那灯泡是横着装的,在上海那是极普通的台灯。

冬天在楼上吃饭,鲁迅先生自己拉着电线把台灯的机关从棚顶的灯头上拔下,而后装上灯泡子,等饭吃过了,许先生再把电线装起来,鲁迅先生的台灯就是这样做成的,拖着一根长的电线在棚顶上。

鲁迅先生的文章,多半是在这台灯下写的。因为鲁迅先生的工作时间,多半是在下半夜一两点起,天将明了休息。

卧室就是如此,墙上挂着海婴公子一个月婴孩的油画像。

挨着卧室的后楼里边,完全是书了,不十分整齐,报纸和杂志或洋装的书,都混在这屋子里,一走进去多少还有些纸张气味,地板被书遮盖得太小了,几乎没有了,大网篮也堆在书中。墙上拉着一条绳子或者是铁丝,就在那上边系了小提盒,铁丝笼之类;风干荸荠就盛在铁丝笼里,扯着的那铁丝几乎被压断了在弯弯着。一推开藏书室的窗子,窗子外边还挂着一筐风干荸荠。

“吃罢,多得很,风干的,格外甜。”许先生说。

楼下厨房传来了煎菜的锅铲的响声,并且两个年老的娘姨慢重重地在讲一些什么。

来了客人都是许先生亲自倒茶,即或是麻烦到娘姨时,也是许先生下楼去吩咐,绝没有站到楼梯口就大声呼唤的时候。所以整个的房子都在静悄悄之中。

只有厨房比较热闹了一点,自来水花花地流着,洋瓷盆在水门汀的水池子上每拖一下磨着擦擦地响,洗米的声音也是擦擦的。鲁迅先生很喜欢吃竹笋的,在菜板上切着笋片笋丝时,刀刃每划下去都是很响的。其实比起别人家的厨房来却冷清极了,所以洗米声和切笋声都分开来听得样样清清晰晰。

客厅的一边摆着并排的两个书架,书架是带玻璃橱的,里面有朵斯托益夫斯基的全集和别的外国作家的全集,大半多是日文译本,地板上没有地毯,但擦得非常干净。

海婴公子的玩具橱也站在客厅里,里边是些毛猴子,橡皮人,火车汽车之类,里边装得满满的,别人是数不清的,只有海婴自己伸手到里边找什么就有什么,过新年时在街上买的兔子灯,纸毛上已经落了灰尘了,仍摆在玩具橱顶上。

客厅只有一个灯头,大概五十烛光,客厅的后门对着上楼的楼梯,前门一打开有一个一方丈大小的花园,花园里没有什么花看,只有一棵很高的七八尺高的小树,大概那树是柳桃,一到了春天,喜欢生长蚜虫,忙得许先生拿着喷蚊虫的机器,一边陪着谈话,一边喷着杀虫药水。沿了墙根,种了一排玉米,许先生说:“这玉米长不大的,这土是没有养料的,海婴一定要种。”

春天,海婴在花园里掘着泥沙,培植着各种玩艺。

三楼则特别静了,向着太阳开着两扇玻璃门,门外有一个水门汀的突出的小廊子,春天很温暖地抚摸着门口长垂着的帘子,有时候帘子被风打得很高,飘扬的饱满得和大鱼泡似的,那时候隔院的绿树照进玻璃门扇里来了。

海婴坐在地板上装着小工程师在修着一座楼房,他那楼房是用椅子横倒了架起来修的,而后遮起一张被单来算做屋瓦,全个房子在他自己拍着手的赞誉声中完成了。

这间屋感到些空旷和寂寞,既不像女工住的屋子,又不像儿童室。海婴的眠床靠着屋子的一边放着那大圆顶帐子日里也不打起来,长拖拖的好像从棚顶一直垂到地板上,那床是非常讲究的属于刻花的木器一类的。许先生讲过,租这房子时,从前一个房客转留下来的。海婴和他的保姆,就睡在五六尺宽的大床上。

冬天烧过的火炉,三月里还冷冰冰地在地板上站着。

海婴不大在三楼上玩的,除了到学校去,就是在院子里踏脚踏车,他非常喜欢跑跳,所以厨房,客厅,二楼,他是无处不跑的。

三楼整天在高处空着,三楼的后楼住着另一个老女工,一天很少上楼来,所以楼梯擦过之后,一天到晚干净得溜明。

1936年3月里鲁迅先生病了,靠在二楼的躺椅上,心脏跳动得比平日厉害,脸色略微灰了一点。

许先生正相反的,脸色是红的,眼睛显得大了,讲话的声音是平静的,态度并没有比平日慌张。在楼下,一走进客厅来许先生就告诉说:

“周先生病了,气喘……喘得厉害,在楼上靠在躺椅上。”

鲁迅先生呼喘的声音,不用走到他的旁边,一进了卧室就听得到的。鼻子和胡须在煽着,胸部一起一落。眼睛闭着,差不多永久不离开手的纸烟,也放弃了。藤躺椅后边靠着枕头,鲁迅先生的头有些向后,两只手空闲地垂着。眉头仍和平日一样没有聚皱,脸上是平静的,舒展的,似乎并没有任何痛苦加在身上。

“来了吗?”鲁迅先生睁一睁眼睛,“不小心,着了凉……呼吸困难……到藏书的房子去翻一翻书……那房子因为没有人住,特别凉……回来就……”

许先生看周先生说话吃力,赶快接着说周先生是怎样气喘的。

医生看过了,吃了药,但喘并未停,下午医生又来过,刚刚走。

卧室在黄昏里边一点一点地暗下去,外边起了一点小风,隔院的树被风摇着发响。别人家的窗子有的被风打着发出自动关开的响声,家家的流水道都是花拉花拉地响着水声,一定是晚餐之后洗着杯盘的剩水。晚餐后该散步的散步去了,该会朋友的会友去了,弄堂里来去的稀疏不断地走着人,而娘姨们还没有解掉围裙呢,就依着后门彼此搭讪起来。小孩子们三五一伙前门后门地跑着,弄堂外汽车穿来穿去。

鲁迅先生坐在躺椅上,沉静的,不动的阖着眼睛,略微灰了的脸色被炉里的火光染红了一点。纸烟听子蹲在书桌上,盖着盖子,茶杯也蹲在桌子上。

许先生轻轻地在楼梯上走着,许先生一到楼下去,二楼就只剩了鲁迅先生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呼喘把鲁迅先生的胸部有规律性地抬得高高的。

鲁迅先生必得休息的,须藤老医生是这样说的。可是鲁迅先生从此不但没有休息,并且脑子里所想的更多了,要做的事情都像非立刻就做不可,校《海上述林》的校样,印珂勒惠支的画,翻译《死魂灵》下部;刚好了,这些就都一起开始了,还计算着出三十年集。

鲁迅先生感到自己的身体不好,就更没有时间注意身体,所以要多做,赶快做,当时大家不解其中的意思,都以为鲁迅先生不加以休息不以为然,后来读了鲁迅先生《死》的那篇文章才了然了。

鲁迅先生知道自己的健康不成了,工作的时间没有几年了,死了是不要紧的,只要留给人类更多,鲁迅先生就是这样。

不久书桌上德文字典和日文字典又都摆起来了,果戈里的《死魂灵》又开始翻译了。

鲁迅先生的身体不大好,容易伤风,伤风之后,照常要陪客人,回信,校稿子。所以伤风之后总要拖下去一个月或半个月的。

《海上述林》校样,1935年冬,1936年的春天,鲁迅先生不断地校着,几十万字的校样,要看三遍,而印刷所送校样来总是十页八页的,并不是统统一道地送来,所以鲁迅先生不断地被这校样催索着,鲁迅先生竟说:

“看吧,一边陪着你们谈话,一边看校样的,眼睛可以看,耳朵可以听……”

有时客人来了,一边说着笑话,一边鲁迅先生放下了笔。有的时候也说:“就剩几个字了……请坐一坐……”

1935年冬天许先生说:

“周先生的身体不如从前了。”

有一次鲁迅先生到饭馆里去请客,来的时候兴致很好,还记得那次吃了一只烤鸭子,整个的鸭子用大钢叉子叉上来时,大家看着这鸭子烤得又油又亮的,鲁迅先生也笑了。

菜刚上满了,鲁迅先生就到竹躺椅上吸一支烟,并且阖一阖眼睛。一吃完了饭,有的喝多了酒的,大家都乱闹了起来,彼此抢着苹果,彼此讽刺着玩,说着一些刺人可笑的话,而鲁迅先生这时候,坐在躺椅上,阖着眼睛,很庄严地在沉默着,让拿在手上纸烟的烟丝,慢慢地上升着。

别人以为鲁迅先生也是喝多了酒吧!

许先生说,并不是的。

“周先生的身体是不如从前了,吃过了饭总要阖一阖眼稍微休息一下,从前一向没有这习惯。”

周先生从椅子上站起来了,大概说他喝多了酒的话让他听到了。

“我不多喝酒的,小的时候,母亲常提到父亲喝了酒,脾气怎样坏,母亲说,长大了不要喝酒,不要像父亲那样子……所以我不多喝的……从来没有喝醉过……”

鲁迅先生休息好了,换了一支烟,站起来也去拿苹果吃,可是苹果没有了。鲁迅先生说:

“我争不过你们了,苹果让你们抢没了。”

有人抢到手的还在保存着的苹果,奉献出来,鲁迅先生没有吃,只在吸烟。

1936年春,鲁迅先生的身体不大好,但没有什么病,吃过了晚饭,坐在躺椅上,总要闭一闭眼睛沉静一会。

许先生对我说,周先生在北京时,有时开着玩笑,手按着桌子一跃就能够跃过去,而近年来没有这么做过,大概没有以前那么灵便了。

这话许先生和我是私下讲的,鲁迅先生没有听见,仍靠在躺椅上沉默着呢。

许先生开了火炉的门,装着煤炭花花地响,把鲁迅先生震醒了。一讲起话来鲁迅先生的精神又照常一样。

鲁迅先生吃饭,是在楼上单开一桌,那仅仅是一个方木盘,许先生每餐亲手端到楼上去,那黑油漆的方木盘中摆着三四样小菜,每样都用小吃碟盛着,那小吃碟直径不过二寸,一碟豌豆苗或菠菜或苋菜,把黄花鱼或者鸡之类也放在小碟里端上楼去,若是鸡,那鸡也是全鸡身上最好的一块地方拣下来的肉,若是鱼,也是鱼身上最好一部分许先生才把它拣下放在小碟里。

许先生用筷子来回地翻着楼下的饭桌上菜碗里的东西,菜拣嫩的,不要茎,只要叶,鱼肉之类,拣烧得软的,没有骨头没有刺的。

心里存着无限的期望,无限的要求,用了比祈祷更虔诚的目光,许先生看着她自己手里选得精精致致的菜盘子,而后脚板触着楼梯上了楼。

希望鲁迅先生多吃一口,多动一动筷,多喝一口鸡汤。鸡汤和牛奶是医生所嘱的,一定要多吃一些的。

把饭送上去,有时许先生陪在旁边,有时走下楼来又做些别的事,半个钟头之后,到楼上去取这盘子。这盘子装得满满的,有时竟照原样一动也没有动又端下来了,这时候许先生的眉头微微地皱了一点。旁边若有什么朋友,许先生就说:“周先生的热度高,什么也吃不落,连茶也不愿意吃,人很苦,人很吃力。”

有一天许先生用着波浪式的专门切面包的刀切着一个面包,是在客厅后边方桌上切的,许先生一边切着一边对我说:

“劝周先生多吃些东西,周先生说,人好了再保养,现在勉强吃也是没用的。”

许先生接着似乎问着我:

“这也是对的。”

而后把牛奶面包送上楼去了。一碗烧好的鸡汤,从方盘里许先生把它端出来了。就摆在客厅后的方桌上。许先生上楼去了,那碗热的鸡汤在桌子上自己悠然地冒着热气。

许先生由楼上回来还说呢:

“周先生平常就不喜欢吃汤之类,在病里,更勉强不下了。”

那已经送上去的一碗牛奶又带下来了。

许先生似乎安慰着自己似的:

“周先生人强,欢喜吃硬的,油炸的,就是吃饭也喜欢吃硬饭……”

许先生楼上楼下地跑,呼吸有些不平静,坐在她旁边,似乎可以听到她心脏的跳动。

鲁迅先生开始独桌吃饭以后,客人多半不上楼来了,经许先生婉言把鲁迅先生健康的经过报告了之后就走了。

鲁迅先生在楼上一天一天地睡下去,睡了许多日子就有些寂寞了,有时大概热度低了点就问许先生:

“有什么人来过吗?”

看鲁迅先生精神好些,就一一地报告过。

有时也问到有什么刊物来。

鲁迅先生病了一个多月了。

证明了鲁迅先生是肺病,并且是肋膜炎,须藤老医生每天来了,为鲁迅先生先把肋膜积水用打针的方法抽净,共抽过两三次。

这样的病,为什么鲁迅先生自己一点也不晓得呢,许先生说,周先生有时觉得肋痛了就自己忍着不说,所以连许先生也不知道,鲁迅先生怕别人晓得了又要不放心,又要看医生,医生一定又要说休息。鲁迅先生自己知道做不到的。

福民医院美国医生的检查,说鲁迅先生肺病已经二十年了。这次发了怕是很严重。

医生规定个日子,请鲁迅先生到福民医院去详细检查,要照X光的。

但鲁迅先生当时就下楼是下不得的,又过了许多天,鲁迅先生到福民医院去查病去了。照X光后给鲁迅先生照了一个全部的肺部的照片。

这照片取来的那天许先生在楼下给大家看了,右肺的上尖角是黑的,中部也黑了一块,左肺的下半部都不大好,而沿着左肺的边边黑了一大圈。

这之后,鲁迅先生的热度仍高,若再这样热度不退,就很难抵抗了。

那查病的美国医生,只查病,而不给药吃,他相信药是没有用的。

须藤老医生,鲁迅先生早就认识,所以每天来,他给鲁迅先生吃了些退热的药,还吃停止肺部菌活动的药。他说若肺不再坏下去,就停止在这里,热自然就退了,人是不危险的。

鲁迅先生在四月里,曾经好了一点,有一天下楼去赴一个约会,把衣裳穿得整整齐齐,腋下挟着黑花包袱,戴起帽子来,出门就走。

许先生在楼下正陪客人,看鲁迅先生下来了,赶快说:

“走不得吧,还是坐车子去吧。”

鲁迅先生说:“不要紧,走得动的。”

许先生再加以劝说,又去拿零钱给鲁迅先生带着。

鲁迅先生说不要不要,坚决地就走了。

“鲁迅先生的脾气很刚强。”

许先生无可奈何地,只说了这一句。

鲁迅先生晚上回来,热度增高了。

鲁迅先生说:

“坐车子实在麻烦,没有几步路,一走就到。还有,好久不出去,愿意走走……动一动就出毛病……还是动不得……”

病压服着鲁迅先生又躺下了。

七月里,鲁迅先生又好些。

药每天吃,记温度的表格照例每天好几次在那里画,老医生还是照常地来,说鲁迅先生就要好起来了,说肺部的菌已停止了一大半,肋膜也好了。

客人来差不多都要到楼上来拜望拜望,鲁迅先生带着久病初愈的心情,又谈起话来,披了一张毛巾子坐在躺椅上,纸烟又拿在手里了,又谈翻译,又谈某刊物。

一个月没有上楼去,忽然上楼还有些心不安,我一进卧室的门,觉得站也没有地方站,坐也不知坐在那里。

许先生让我吃茶,我就倚着桌子边站着,好像没有看见那茶杯似的。

鲁迅先生大概看出我的不安来了,便说:

“人瘦了,这样瘦是不成的,要多吃点。”

鲁迅先生又在说玩笑话了。

“多吃就胖了,那么周先生为什么不多吃点?”

鲁迅先生听了这话就笑了,笑声是明朗的。

从七月以后鲁迅先生一天天地好起来了,牛奶,鸡汤之类,为了医生所嘱也隔三差五地吃着,人虽是瘦了,但精神是好的。

鲁迅先生说自己体质的本质是好的,若差一点的,就让病打倒了。

这一次鲁迅先生保持了很长的时间,没有下楼更没有到外边去过。

在病中,鲁迅先生不看报,不看书,只是安静地躺着。但有一张小画是鲁迅先生放在床边上不断看着的。

那张画,鲁迅先生未生病时,和许多画一道拿给大家看过的,小得和纸烟包里抽出来的那画片差不多。那上边画着一个穿大长裙子飞着头发的女人在大风里边跑,在她旁边的地面上还有小小的红玫瑰花的花朵。

记得是一张苏联某画家着色的木刻。

鲁迅先生有很多画,为什么只选了这张放在枕边?

许先生告诉我的,她也不知道鲁迅先生为什么常常看这小画。

有人来问他这样那样的,他说:

“你们自己学着做,若没有我呢!”

这一次鲁迅先生好了。

还有一样不同的,觉得做事要多做……

鲁迅先生以为自己好了,别人也以为鲁迅先生好了。

准备冬天要庆祝鲁迅先生工作三十年。

又过了三个月。

1936年10月17日,鲁迅先生病又发了,又是气喘。

17日,一夜未眠。

18日,终日喘着。

19日,夜的下半夜,人衰弱到极点了。天将发白时,鲁迅先生就像他平日一样,工作完了,他休息了。

September 07

The girl from yesterday

she stayed at home and tried so hard to understand.
how someone who had been so close could be so far away.
and she became the girl from yesterday.
August 03

伟大的牛仔裤,了不起的Levi’s——世界上最帅、最畅销、最受欢迎的牛仔裤,及其发明者与制造商的故事

张北海
 
三十年前的一个秋天下午,台北市龙泉街九十二巷快到底的一幢日式小楼内的卧室里,有一个十来岁的小孩正慢慢地穿上五天前他朋友送他的生日礼物,一条四天之内洗了三次、试穿了两次、前面口袋上端两头打着铜钉、后面右方口袋边上露出一面小小红旗的靛蓝色长裤;现在第三次试穿时,深蓝色开始微微泛白,冷冰冰的粗布仍带点湿,还不够软,但他觉察出这条裤子已在按照他的腰、他的小肚子、他的屁股、他的裆、他的大腿的形状开始缩了,紧紧地裹着,紧紧地兜着,使这个天真无邪的初一学生经历着难以形容的兴奋和快感……
 
自从那个秋天的下午之后,可以这么说,到今天我还没有脱下我的Levi’s牛仔裤。
 
那个时期的台湾是一个很安静、没有任何乌烟瘴气的台湾;台北也是一个很安静、没有任何乌烟瘴气的台北。就算住在龙泉街,晚上不到十点即已能随着蝉声或墙外稻田中时起时落的蛙声入睡。这种宁静的环境是不容易出现任何奇装异服的。要有的话,也只限于那批极少数念台北美国学校的子弟中的极少数。因为在五十年代初期,即使在牛仔裤的发源地,美国本土,除了劳工,除了西部学校和几个大城市中少数鼓吹自由开放或进步教育的私立学校之外,家长和学校当局都一律禁止学生穿牛仔裤上学。可以想像当时的台北,无论是在日本统治影响仍然普遍存在的台湾人之中,还是带来了当时中国大陆传统风气的那些迁台的外省人之中,牛仔裤都不是生活着装的一部分,可以说,连见也没见过。台北没见过,北京、天津、上海也都没见过。
 
然而这个西方文化干扰很少的沉静局面也就大约在这段期间,以非常戏剧化的方式,被二十六个青年男女给打破了。这就是台北最早的、不属于黑社会的少年帮会,并且因为他们二十六个人给自己取的外号而使中国一个古老名词不但有了新的意义,而且成了一个新的名词:“十三太保”和“十三太妹”。不错,那个时候的确有一批台湾流氓,可能是仿效美国水兵,曾以身穿蓝色紧腰喇叭裤(脚踏一双日式高木屐)为标志,但他们穿的宽脚管的水兵裤,布比较薄,而且没有铜钉,不是现在风靡全球二十年的正宗美国牛仔裤。而这二十六个人穿的是美国土产。至于这些原始的太保太妹们何以选择了牛仔裤,即使简单地来看,原因也不止一个。这个少年帮的哥儿们、姐儿们,都是外省籍至少中产家庭的子女,多半有点海外关系,也就是说,因为台北当地买不到而能有机会托亲戚朋友直接从美国得到牛仔裤(不太可能从香港,因为当时的香港,在保守的英国殖民统治下,学生全穿制服,甚而西装领带,也没见过牛仔裤。但香港毕竟是香港,不到二十年就成为世界牛仔裤一大制造中心)。另一方面,牛仔裤越穿越帅,越旧越舒服、越漂亮,而太保太妹们都爱打扮。此外,五十年代初期的台湾很像今日的大陆,外国货很少,有的话也很贵。穿一条美国制的牛仔裤就好比今天一个上海青年戴一副外国太阳眼镜一样,以拥有一件一般人没有的东西而自以为了不起。但更重要的是,别人也认为了不起。
 
我一直觉得,如果当时的“十三太保”和“十三太妹”穿的不是牛仔裤的话,他们当时不会如此引人注意,他们的名声也不会如此响亮,牛仔裤更不会如此戏剧化地出现在台北市街头。在穿惯了又宽又松的衣服的中国人之中,又紧又窄的牛仔裤确实非常惹眼。我甚至觉得,当时官方和民间舆论之所以如此激烈,群起而攻之,与其说是为了这个少年帮本身,不如说是为了他们穿的是牛仔裤。帮会在中国古已有之,在台湾地区也一直有黑社会或半黑社会形式的帮会组织存在,但都没有享受到舆论给予十三太保和十三太妹的待遇,原因恐怕是在封建保守的当时台湾社会看来,穿一条性感的牛仔裤可比帮会还可怕,简直比不穿裤子还要可怕。这种分析的一个旁证是,后来台湾社会上的真假道学家正是因为他们认为牛仔裤是在破坏我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统文化,才将五十年代中期以来所有穿牛仔裤的人都一律称之为“太保太妹”,继续加以围打。这当中的逻辑是,太保太妹该打,主要因为他们穿的是牛仔裤,后来任何男女学生,即使不属于任何青少年帮会,但因穿的是牛仔裤而也会被扣上了“太保太妹”的帽子,所以也该打。这番道理可以用公式来表示,即,甲因为乙而该打,丙则因为乙而等于甲,因此也该打。由此即可证明牛仔裤如何刺痛了封建保守的五十年代台湾社会。但是多谢这二十六位先驱者,台北青年逐渐走上了“牛仔裤化”,而且还为台湾今日之繁荣、今日之工业化,立了投石问路之大功。
 
当然,先是台北(比阿瑟的“热门音乐”还早好几年)、后来遍及全岛的青少年们染上了牛仔裤的恶习不能完全归功于这二十六位朋友。牛仔裤在台湾流行起来主要是受五十年代初期开始连日放映的美国电影,尤其是好莱坞的西部牛仔片的影响。从中文的通称“牛仔裤”一词看来,即可证明西部牛仔片的影响。风靡西部片的青年学生们一个个地在那里干过瘾,把自行车当马骑,弹子房为西部酒吧,记分小姐为吧女,罗斯福路为西部大草原,自我陶醉地穷过瘾。但有一点可以过真瘾,那就是设法搞到一条美国牛仔、西部英雄穿的牛仔裤。有人需求就有人供应。西门町中华路一带的地摊和沿铁道两边的违章建筑,几乎一眨眼之间都摆出了,亮出了,挂出了不知怎么走私进口的真货和家庭工业制的仿造品。这还不算,另外还出现了专门给没有铜钉的牛仔裤打铜钉的附属企业。等到我一九六二年离台来美的时候,也差不多正是台湾经济起飞的前夕,就连当初曾(因我确知)投书《中央日报》高呼世风日下、痛骂我们这些不良少年穿着牛仔裤招摇过市的一位高中国文教师的小女儿,也都穿上了一条满是铜钉的牛仔裤。
 
六十年代初期,牛仔裤在美国虽然相当普遍,但仍待真正起飞,还没有卷入学生运动,还没有被世界第一流时装设计家抄袭并以自己的名字为牌名推出价高而时髦的高级牛仔裤。
 
从第一条Levi’s大约于一八五〇年代初期问世到我进入洛杉矶加州大学的时候,牛仔裤已经存在了一百多年,经历了几个不同的阶段。二次大战前七八十年,牛仔裤在美国一直是工人、农人,当然还有西部真正的牛仔,也就是说,劳动人民的工作服,但流行范围也只限于西部和西南部一带。东部的工人们始终不习惯穿这种一洗就缩水,就退色,而且硬邦邦的要穿好一阵才软下来的工作裤。其他人,如艺术家们,虽然早在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即开始穿牛仔裤,但人数太少,只能算是例外的个别情况。二次大战期间,牛仔布属于战略物资,美国政府对买卖、价格都严加控制,只有支持前线的战略工厂的男女工人才能优先配给。战后,欧洲方面因美军驻守的关系,虽然远在四十年代末期,牛仔裤成为当地的德国、法国和英国青年追捧的对象(与西部片也不无关系),但流行程度因来源问题而非常有限。可是在五十年代的美国,牛仔裤却登上了社会舞台,而且成为正在发展的一个社会现象的主角。这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因为牛仔裤对美国青年来说,不会使他们有像欧洲或台湾青年对“外国货”的那种羡慕之感,而且因来源不成问题,也不会使牛仔裤具有物以稀为贵的特点。这是和“可口可乐”一样地道的美国味儿的土产服装,而且自开发西部以来即已有之,一百多年来一直都是打工仔们穿的耐脏、耐穿、耐洗、耐磨、但不登大雅之堂的工人裤。那么何以在这段期间变成了几乎所有美国青年都想要穿上的一件制服?
 
五十年代的美国社会,尤其是艾森豪威尔当总统的那段期间,与三十年代或六十年代相比,是一个非常保守的社会,一个“企业社会”,一个不具人格的社会,一个个人好像都是循规蹈矩、没有个性的“灰衣人”(记得这部电影吗?片名影射那些身穿不冒犯任何人的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白领阶级守法良民)。电子计算器伸入到社会每个角落,氢弹问世,冷战继续,机器日益自动化等等,特别给年轻一辈的人一种无能为力之感。直到好莱坞无意之中为这些小孩提供了两个模范,暴露出这个平静局面之下隐藏并压抑着的一股无处发泄的暗流。一个是现已成为传奇人物、于一九五四和五五年先后主演《天伦梦觉》(East of Eden,港译《荡母痴儿》)、《养子不教谁之过》(Rebel Without a Cause,港译《阿飞正传》)的狄恩(James Dean);另一个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好莱坞战后最伟大的演员。他于一九五五年主演了The Wild Ones(这部讲摩托车帮的片子在那时太保太妹横行街头的台湾禁演,因而在台湾没有中译名)。狄恩和马龙·白兰度在这几部片子中主演的令人同情的角色都与青年问题、“问题”青年、青年帮会有关。而这两个反抗家庭与社会的青年在电影里的打扮:上身一件T恤或皮夹克,下面一条Levi’s牌的牛仔裤。
 
他们二人一夜之间成为美国青年崇拜的偶像。在灰衣人统治的企业社会中闷了这么多年的美国青年才发现,“啊!原来别人也有我这种感受!”于是受到崇拜的偶像,他们的打扮就成为青年们模仿的打扮了。狄恩于一九五五年第三部片子《巨人》(Giant)正待上演时飞车身亡,使他立刻成为当代传奇,更是火上加油。牛仔裤这时具有了制造商所无法想像、更不敢想像的象征意义,就是,借着穿牛仔裤来自觉或不自觉地表达一种个人态度,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反抗无论家长式还是社会式的权威,向纪律挑战。
 
到了一九五七年,按照牛仔裤的创造者,也是今天全美、全世界最大的牛仔裤制造者,利瓦伊·斯特劳斯公司(Levi Strauss & Co,港译利惠公司)最保守的估计,那一年全美国各种牌子的牛仔裤的销售总数共达一亿五千万条。再按照美国那一年的人口总数来计算的话,除去吃奶的还包着尿布之外,几乎人人都可分到一条牛仔裤。
 
而这只不过是个开始。牛仔裤成为六十年代嬉皮士、反战运动分子、左派分子(也许是看中了牛仔裤的无产阶级出身)不可缺少的行头。到了七十年代,就连保守刻板如会计师者也都可以穿牛仔裤上班了。牛仔裤被搞得渐渐失去了它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象征意义,变成了……唉!对一个从五十年代开始只穿那种“保证缩水、发皱、退色”(guaranteed to shrink,wrinkle and fade)的Levi’s牛仔裤,经历了太保时代、狄恩时代、嬉皮时代、反战时代、左派时代的我来说,简直欲哭无泪……牛仔裤变成了“时装”。谁能够料到,一种起初用来有意冒犯时装的款样最后本身变成了流行的时装。
 
如果说美国在一九五七年,除了没断奶的婴儿不算之外,牛仔裤的销售总数可使人人分到一条的话,那二十年后的一九七七年,人人都可分到三条。在这一年,美国人一共买了五亿条以上的牛仔裤。不管时装趋势专家,市场分析家,社会学家,甚而哲学家如何解释,全美,半个世界的“牛仔裤化”是人类服装史的一个没有先例的事件。
 
《纽约客》杂志的金融财政专栏作家约翰·布鲁克斯(John Brooks)一年多前写了一篇关于利瓦伊·斯特劳斯公司的文章。他说牛仔裤在五十年代末期和六十年代初期开始风行,刚好吻合了当时美国青年们对美国式生活逐渐形成的一个新观点。牛仔裤人人即知的坚牢耐磨是对一个以汽车工业为代表的人为商品废弃(每年换式样)社会的挑战。牛仔裤多年来与体力劳动的关联也正是对办公室的工作日益增加、工厂和农场上的体力劳动日益减少的社会趋势的一种评论。而且,牛仔裤的劳动阶级含义更批评了美国社会上那些一心一意向上流动的中产阶级的做作与虚荣。此外,牛仔裤自然,牛仔裤货真价实,不含任何人造纤维,男女都可以穿。是对虚伪、男女各有各的本分的观念的挑战。非但如此,牛仔裤有其与裤俱来的优点,越洗越穿越帅越合身越舒服,是牛仔裤将就各人独特的体形,而不是以人来将就一件衣服,如西装领带。天下没有任何裁缝能剪出比一条穿了一年的牛仔裤所自然形成的那样合身的衣服。而且,就像“普艺”画家安地·沃豪尔(Andy Warhol)所说的,“牛仔裤太方便了。”
 
最近去世的加拿大哲学家马歇尔·麦克鲁汉(Marshall McLuhan)一九七三年对“牛仔裤现象”的看法是,身穿一种基本上是工人服装的意思是在强烈拒绝中产阶级的价值观念,抗议现代科技社会带来的个性流失。他的评论是“牛仔裤表示对既成体制的愤怒”。但后来,旧金山州立大学的阿瑟·伯格(Arthur Berger)教授的结论却是,“牛仔布(包括裙、衫、裤)在世界各地的兴起与所谓的‘美国梦’不无关系。只要有足够的意志力,再加上一点运气,任何人都可出头。牛仔布只是美国的另一个移民,一个在美国获得成功的移民。”换句话说,刚好与麦克鲁汉所说的相反,牛仔布(裤)代表美国传统的主流,根本不是什么反抗、挑战、愤怒……好,原来我们这批硬要把身穿牛仔裤作为一种个人声明的浪漫派全部上了美国资本家的当了。
 
上当有点过分,至少就我来说,三十年前第一次穿上牛仔裤后感到舒适方便使我深深地爱上了它。现在就是有人天天向我做反宣传,说穿牛仔裤会得腰癌、裆癌或腿癌,我也不会抛弃我这位贴身朋友。我想世界上千千万万穿牛仔裤的人基本上也是为了穿起来舒服才穿的,确实扯不上什么抗议或挑战。牛仔裤制造商非常脚踏实地,不去为“牛仔裤化”找个理论根据。他们只知道,没有多久以前,每个人都要穿牛仔裤,现在还不断有增无减地继续买牛仔裤。他们的看法很实际,没有任何玄奥的理论,只是,我们的牛仔裤确实比其他种类的裤子好,那为什么不受欢迎?
 
确实如此,也真的是这么简单。牛仔裤是美国对世界的一大贡献,其意义不亚于电子计算器、复印机、小儿麻痹预防针、摇滚乐。这是利瓦伊·斯特劳斯一八五三年在旧金山为那些一直抱怨裤子不耐牢的淘金矿工们用帐篷帆布设计出第一条“牛仔裤”时做梦也没想到的。
 
旧金山仅仅在他抵达之前五年还只不过是墨西哥驻军的一个前哨站,保护他们的殖民地和前来感化印第安人的西班牙神父。但就好像日本成立“满洲国”时在东北没有找到石油一样,建立在掠夺的黄金白银之上的西班牙殖民帝国,以及其继承者墨西哥,在加利福尼亚也一直未能满足其当初之所以前来的目的。但最大的历史嘲讽是,就在一八四八年二月,墨西哥战败,签订了割让加利福尼亚给美国的条约的前几天,一个名叫马歇尔的工头在旧金山以北一百多英里的一个所在发现了黄金,掀起了淘金浪潮,改变了美国历史,也把旧金山,从一个只有墨西哥兵和西班牙神父的前哨站,不出几年工夫,改变成为一个暴发户,一个罪恶之城,一个冒险家的乐园。到利瓦伊·斯特劳斯于一八五三年从纽约先乘轮船去巴拿马,改乘马车越过地峡,再乘轮船,前后共用了三个多月时间才抵达旧金山的时候,这个淘金圣地的供应站已经发展到了有将近八万人、二十三个码头、十三家铁工厂、四个锯木场、五家剧院、九家弹子台工厂、一百十七家绸布庄、二十八家酿酒厂和三百九十九间酒吧。非常热闹,也非常危险。一八五三年才过了一半,记录在案的枪杀事件已达一千两百宗,没有记录的据说还有两千四。
 
利瓦伊·斯特劳斯这时二十四岁。他六年前从德国移民到纽约,先替他做绸布生意的两个哥哥乔纳斯和刘易斯二人作推销。虽然这时他英文还很差,但为了生活,他背上了一百磅的布匹、衣服、针线,前往南部肯塔基州向那些种田的、砍木头的兜售一块钱、两块钱的“纽约货”。生意不好做,于是听到加州发现了黄金以及各种致富发财的传说之后,便决定出发,设法在这个边疆地带混出点名堂来。更何况他的姐姐范尼(Fanny)和姐夫戴维·斯特恩(David Stern)已于一八五一年定居旧金山,做起了生意,零售纽约兄弟批发来的绸布。
 
他随身带来的货之中有好几匹用来做帐篷、马车篷用的帆布。但一到加州没有多久,他就听到无数的矿工们怪他为什么不多带裤子来卖,并抱怨他们现在穿的裤子,无论去挖金子、砍木头、赶马车,一下子就破了。利瓦伊·斯特劳斯于是就把没卖出去的帆布(这总够厚了吧!)找了个裁缝设计出一条腰身低、直裤腿、缩水之后紧紧包住臀部的帆布裤。(另一个传说是他本人设计的,自己缝的。公司早期的历史记录,因一九〇六年旧金山大地震和大火全都毁掉了。不管怎样,发明第一条牛仔裤的功劳就记在他头上了。)这种裤子的销路还不错,一直不断有人买。所以他在码头旁边开的店铺中,除了零售绸布针线和纽约运来的其他衣服之外,还缝制差不多一条一块美金的“利瓦伊式”的裤子。
 
在这个可以说是黄金遍地、但其他什么货都缺的旧金山,钱是蛮好赚的。东部一分钱一包的针,这里可以卖到两毛五,五块钱一条的毛毯,这里开价四十。可是横跨美国大陆的铁路还没建成,订货和运货可不容易。纽约两个哥哥批发的货只有靠轮船,绕过南美,花上几乎四个月的时间才能运到他们手中。而旧金山已经有了这么多商店,竞争太厉害,只要看见有货轮进港,市面上各种货物的价格可以立刻下降百分之二十五,因为没有人晓得船上会载来些什么货。只有最殷实的进口商和卖酒的敢不杀价,前者资本雄厚,后者因旧金山的威士忌永远不够需求而有恃无恐。利瓦伊·斯特劳斯还没有这个本钱。所以一有船到,由他姐夫把店里的货的价格一一标低的时候,他就前往码头船边去投标。光靠他纽约的哥哥们批发是不够的,能标到点什么就卖点什么,帽子也好,裤子也好,手帕也好,能赚一块是一块。而生意也就靠他这样慢慢做起来了。但最使他惊奇的是,一直不断有人买的倒是他店里做的帆布裤,而且矿工们和做其他轻重活儿的人一进门就指名要买他们所说的“利瓦伊式的裤子”(Levi’s Pants)。
 
虽然还没到发财的地步,但几年之内,生意好得已经从一个小绸布店改名为“利瓦伊·斯特劳斯公司”了,而且改零售为批发纽约货,本来他们很可以取名为“斯特劳斯兄弟公司”,可是这个名称给另一家同姓但无亲属关系的几个兄弟先登记了。而利瓦伊他们虽然一共有五个合伙人,纽约的两个哥哥、他本人和他的两个姐夫斯特恩和威廉·沙林(William Sahlein),但大家公认利瓦伊最有生意头脑,加州的买卖是他经营出来的,所以尽管他最年轻,公司还是用他的名字。批发生意越做越大,已经用不着他们自己去跑了,手下雇的十个推销员尽可卖出纽约方面订来的任何物品。可是“利瓦伊式的裤子”仍只在本店出售。不过这时,裤子的料子从帆布改为靛蓝色的牛仔布。
 
现在大家惯用的“牛仔布”一词是指英文的denim,可是如果你去查英汉字典,你就发现英文denim这个字没有相应的中文字,只有一种解释。《新英汉词典》说它是“斜纹粗棉布”。梁实秋的词典说它是一种“厚而粗之斜纹棉布”,虽然多年来无论港台报纸,还是我们日常谈话时都早已使用“牛仔布”或“牛仔裤”了。英文denim这个字源自法文的“Sergede Nimes”,意思是指法国尼姆这个地方以棉线织纺的那种斜纹布,英语化了之后变成为denim,单数指布料,复数指用这种布做的裤子。这个英文字早在十七世纪即已列入牛津英语字典。现在英文对“牛仔裤”的另一种称呼,jeans(或blue jeans),也是从外国字演变来的,历史比前面那个字还要悠久。其来源为“Genoese”,指意大利热那亚地区生产的斜纹布。据说哥伦布的船上的帆就是热那亚纺织的这种斜纹(帆)布做的。不管怎样,讲英语的人几世纪以来错误的发音,将它念成今天的 jeans。惟一与前者不同的是这个英文字只限于指“牛仔裤”,不像前者在单数时可用来指“牛仔布”。利瓦伊·斯特劳斯选用的也正是这种原来生产在法国尼姆和意大利热那亚、后来美国也纺织的斜纹布,只不过他首先选用以靛青颜料将线染成深蓝色的那种斜纹布。中文对这种布或这种裤子的通称,则刚好与英文相反,本末倒置,英文称“牛仔裤”为denims是因为布料的关系,而中文的惯称,则因五十年代初先将这种裤子,因西部牛仔片的关系而称其为“牛仔裤”,然后才将做这种裤子使用的那种布料称为“牛仔布”。不管这种译法或说法是多正确,至少比今天字典里的“斜纹粗棉布”或“一种厚而粗之斜纹棉布”用起来方便多了,又上口,而且使人一听便清清楚楚地知道是指哪一种布料或哪一种裤子。(想想看,你什么时候听人说,“我要去买一条斜纹粗棉布裤”?)遗憾的是,海峡西东都没有人像当年创造现已成为中文一部分,如“阴丹士林”(indantherene)、“卡其”(khaki)或“尼龙”(nylon)这些字的无名英雄的胆识,不敢或没想到仿照从前办法,将英文的denim以译音法来把中文称呼确定为,比如说,“德宁”(或“德尼姆”),甚而编字典的人也不重视民间用语,在“牛仔布”和“牛仔裤”早于四分之一世纪以前即已在中文报刊文章上出现,至今仍不承认,也不接受这个一般人民为了方便精确起见而使用了二十多年的称呼。
 
一八七三年,利瓦伊式牛仔裤演变史上发生了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其影响一直流传至今,而且遍及全球。
 
杰可布·戴维斯(Jacob Davis)是个职业为裁缝师的俄国移民。自一八五四年来美之后,混了十几年,多次投机冒险都一无成就。最后终于死了心,一家人于一八六八年定居加州和内华达州交界的里诺,仍旧回到本行,拿起了针线。他在旧金山信誉良好的利瓦伊·斯特劳斯公司开了个账户,定期购买他们供应的帆布、牛仔布和其他布匹,然后亲手缝制马毯、帐篷、马车篷和衣服,勉强够个温饱。按照负责公司历史资料的埃德·克莱(Ed Cray)的说法,在一八七〇年十二月间,有个女人跑到他店里来为她生病在家的丈夫定做一条裤子。她丈夫是个伐木工人,个子奇大无比,外面不容易买到他穿的尺寸,而且就是买到了,因为一天到晚劳动的关系,没几天,不是缝口开了就是口袋裂了。戴维斯按照当时惯例先收了钱,当夜就找出了旧金山批发商赊给他的帆布,便动手裁,开始缝。多年后他回忆说,等裤子做好之后,他看见地上有一些他做马毯时用的铜铆钉,于是灵机一动,顺手捡起来,用这些铜钉将前后口袋钉在裤子上,心想,如果铜钉能把马毯、帐篷连在一起,那不管这个女人的丈夫如何劳动,接缝也不会裂开了。(另一种传说是他为一个矿工设计的。)这个女人取去了裤子之后,他也就忘了这回事。可是下一个月,即一八七一年一月,有人主动找上门来指明也要定做一条有铜钉的那种裤子。这个月他前后做了十条。三月,他又做了十二条。虽然裤子没有固定的式样,但全都用铜钉将前后口袋钉在裤子上。一八七一年至一八七二年,他一共做了两百多条口袋上有铜钉的裤子。这时,我们这位潦倒了半辈子的穷裁缝才感到有点名堂了。但他也知道,他做的裤子之所以受欢迎主要是因为有了铜钉,如果不申请一个专利,谁都可以这么做。可是他以前曾有过两种有关机器的专利,非但一毛钱没赚到,反而贴了本钱。所以现在他老婆一听他又要申请专利,就坚决反对,死也不肯,何况他们现在就算有生意,也还筹不出六十八块钱的专利费。他发现只有找一个可靠的人合伙,而他惟一相信的是旧金山那家批发给他帆布和牛仔布、自己也做工人裤的利瓦伊·斯特劳斯公司。
 
一八七二年七月二日,他给利瓦伊·斯特劳斯公司写了封“敬启者”的信,先结了账,又补充说他现寄上两条他做的裤子,接着,戴维斯说:
 
这些裤子的秘密是我在口袋上加的铜钉,现在需求是如此之大,我简直应付不了。帆布裤我每条卖三块钱,蓝布裤每条两块五。我这边的邻居对我已经开始眼红了,除非我取得专利证书,否则每个人都可以做,那也就没钱好赚了。
 
因此,各位先生,我愿提出一个建议,请你们以我的名义,因为我是发明者,申请专利。费用大约是六十八元。这样的话,我分给你们一半权利……你们的投资与服装上的改进相比的话微不足道……而且这些铜钉看起来不值一提,但我知道你们可以赚一大笔钱。如果你们按照我的法子做裤子,像我寄来的样品那样,你们每打可以卖三十元,零售每条三元,很容易脱手。
 
利瓦伊·斯特劳斯立刻就看出是笔好生意。想想看,他做的工人裤每打才十元,而这个小裁缝只不过加了几毛钱的铜钉,就可以每打卖到三十块钱。他于是马上开始办手续,但第一次的申请被政府否决,理由是南北战争期间已经为同样目的在士兵的皮靴上使用铜钉了。于是他们又花了十个月的时间,三项修正案才使铜钉的用途缩小到仅限于“将口袋钉牢以便不会因双手放进口袋的经常压力而使接线断裂”,并于一八七三年五月二十日获得专利,由戴维斯和利瓦伊·斯特劳斯公司共同享有。然后,根据双方议好的协议,戴维斯关了他的裁缝店,迁移到旧金山,当上了公司生产工人裤部门的工头。
 
可是生产方式还只能按照戴维斯惟一熟悉的办法,将裁好的牛仔布每天一早送到缝纫女工的家里,晚上收成衣,也就是说,由一个戴维斯变成一百个戴维斯,每人从头缝到尾,直到一条工人裤全部完成为止。这样搞了不到一个月,公司方面就发现供不应求。利瓦伊·斯特劳斯很可以将式样给他纽约的哥哥,请他们在纽约生产。纽约那时因欧洲经济恐慌的关系充满了贫困的移民,集中在曼哈顿下城东边一带,周薪六块钱就可雇上一大批,而旧金山的熟练女工,一天就可赚到三块钱。但考虑到尽管生产上省了钱也要报销在运费上,所以也只好将家庭方式巩固成为一个小型车衣厂。上百个意大利和爱尔兰女工集中在一个大厂房,但还是像在家里工作一样,从头缝到尾,包括钉纽扣、打纽孔、钉铜钉。
 
就这样,到了获得专利的一八七三年底,他们卖了两万多条利瓦伊式铜钉裤。矿工、伐木工、赶马车的、种田的,所有干重活儿的都中意这种坚牢耐磨的铜钉裤。现在西部牧场上的牛仔们也爱上了它。而且一买就是两条,一条骑马牧牛时穿,一条不工作的时候穿,变成了一天到晚都穿。而且是矿工牛仔们首先发现穿利瓦伊式铜钉裤的秘诀。一买来就穿,穿上后往河里、往水池里一跳,让裤子贴着身子慢慢地干,结果裤子合身得好像第二层皮一样。这种铜钉裤的销路是如此之好,当然有人眼红。最早的两个,其中一人是中国裁缝,在那年九月间就开始仿制类似的铜钉裤。但在专利权的保护下,公司两场官司都打赢了。于是,利瓦伊·斯特劳斯和戴维斯二人便安安稳稳地发展他们的铜钉裤。首先统一确定了低腰紧身直腿管的式样。另外为了配合铜钉的颜色,他们选用了一种橘红色的线来缝,又为了使他们的牛仔裤与众不同,更在两个屁股口袋上缝了两个曲线型的“V”字。接着又在后腰右部缝上一个皮标签,就是印有两个马夫在赶两匹马,一左一右地拉一条利瓦伊式牛仔裤,以表示其坚牢(确曾这样试过,而且前几年有人用两部汽车来拉,也没有拉破)。而且为了保证他们的牛仔裤的深蓝颜色统一,他们只从一家纺织厂买布料。因为牛仔布在纺织的时候固然都用靛青颜料染色,但一家工厂出品的蓝色与另一家不同。
 
牛仔裤的坚牢特性主要来自其布料。牛仔布,即字典上说的“斜纹粗棉布”,是用比较长的纤维的棉花纺织成的棉线织成的。经线由靛青颜料(indigo)染色,纺得比较紧;纬线本色,比较松。然后由织机上的梭将纬线先上一线下二线、再下一上二穿过经线,如此这般纺织下去,使更多的蓝色经线暴露在正面,更多的本色纬线露在反面,因而正面深蓝,反面浅蓝。牛仔布的强度来自靛青经线搓的紧度,以及每平方英寸经纬线交叉的密度。这种强度又由每平方码的重量来表示。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所能纺织的最强的是每平方码(约08平方米)九英两半(约269克)的牛仔布。后来因织机有了改进才出现了十英两(约283克)、十三英两半(约383克)、十四英两半(约411克)的牛仔布。因此,越重就越强,越强就越牢、越耐磨。利瓦伊·斯特劳斯牛仔裤的声誉就建立在他们使用的是当时最重的牛仔布,制成时,将其称为“五〇一双X蓝色牛仔布齐腰工作裤”(501 Double X blue denim waist overall)。五〇一是布匹存放的批号(每一个批号代表一种布料、式样和颜色),双X代表特牢的牛仔布,而“齐腰工作裤”则是当时人们对牛仔裤的通称。公司方面则一直把创始人设计出来的第一种牛仔裤称为“五〇一”,以别于公司后来生产的其他各种式样的牛仔裤。这种在一八七〇年代固定下来的低腰身、兜屁股、铜钉、铜扣、皮标签、直脚管、“保证缩水、起皱、退色”的“五〇一双X蓝色牛仔布齐腰工作裤”的基本式样一直保留到今天。二十世纪惟一重要增添是后面右方口袋边上一面绣有白色Levi’s的小红旗。
 
伯格教授所说的“牛仔布……的兴起与所谓之‘美国梦’不无关系。只要有足够的意志力,再加上一点运气,任何人都可以出头。牛仔布只是美国的另一个移民,一个获得成功的移民……”这几句话不但可以适用于牛仔布,而且更恰当地形容牛仔裤的创始人,利瓦伊·斯特劳斯,从一个十七岁、不名分文、英语也差,又是个犹太人的移民,于一八四七年乘船抵达纽约后,凭他的意志,再加上一点运气(而且有两个做批发的哥哥也并非坏事),只不过二十几年的工夫,变成为旧金山的一个大企业家,当地社会上的一号人物。他是“美国梦”成功的一个典型例子。
 
但作为一个第一代犹太移民,其处境和机运可要比当时加州另一个庞大移民集团,中国人,要好多了。淘金时代接近尾声,东西横贯铁路也已通车。上万个因此失业的中国“猪仔”移民劳工聚集在旧金山,洗衣烧饭,做一些白人因工资过低而不屑于接受的苦工。只要白人有工作,中国人肯安分守己地忍受次等公民身份,大家还可相安无事。但一八七〇年代中期的经济恐慌,使富如加州这个新乐园都有好几万名工人失业,和平共存的局面于是受到了威胁。起先,在工人党的领导下,工人们的抗议集中在享有无限特权的大资本家身上,但种族偏见使这批失业工人将一切愤怒转向比他们更不幸、更悲惨的另一受害者,中国城的居民。一八七七年七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本来是为了声援东部铁路工人罢工而举行的劳工大会一下子失去控制,爆发成为一股没有理性的恶流,冲向唐人街,连着三天三夜在烧、杀、抢。
 
利瓦伊·斯特劳斯看在眼里,惊在心里。他知道,尽管他还不是一个棉花大王、煤油大王、铁路大王那类的大财阀,但仍然是个资本家。他了解到工人们抢